财新传媒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3年01月28日 16:01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乡村振兴局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林草局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搬迁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以满足搬迁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着力扶持壮大县域特色产业,着力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着力提升安置区配套设施,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健全社区治理体系,解决好搬迁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实现人口市民化、就业多元化、产业特色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转变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为推动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如期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分类引导大型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

  (一)推动安置区与所在城镇一体化建设发展。将城镇安置区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完善、社区管理和文化服务等项目,统一纳入所迁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建设规划予以重点支持和优先保障。统筹县域内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全力提升搬迁群众稳定就业质量。将安置社区纳入所在城镇社区治理体系,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建立开放融合现代社区,推动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由农民向市民转变。促进城镇居民与搬迁群众交流交往交融,提高搬迁群众适应城镇能力,增强搬迁群众对所在城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版面编辑:刘春辉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