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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年07月21日 10:32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改就业〔2023〕1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  管 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23年7月20日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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