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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
刑事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军委政法委员会保卫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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