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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单位: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12日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
商贸发[2024]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跨境电商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积极运用新技术、适应新趋势、培育新动能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与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能够减少中间环节、直达消费者,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规模稳定,有利于打造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为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优化海外仓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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