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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年06月14日 18:58

  【财新网】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8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7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5月28日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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