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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2024年06月14日 21:13

  【财新网】

  发布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成文日期:2024年6月12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

第17号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第28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  

公安部部长 王小洪  

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孙业礼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 曹淑敏  

2024年6月12日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治理网络暴力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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